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9.06.094

经济法中权力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探析

引用
因为我国经济模式有着较强的特殊性,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共同给存在的,我国经济法和传统经济法间存在较大差别.现行的经济法认为责任归属者有权力主体以及权利主体,前者指的是政府中和经济建设以及调控有关的部门,后者则是指市场中企业与个人.当前,我国在前者法律的建设上仍旧有较多缺陷问题,本文就经济法中权利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进行探究.

经济法、权利主体、经济法律责任

D922.29(中国法律)

2019-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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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

14-1188/D

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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