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9.03.140
浅析海难救助中的强制清污防污行为的性质
船舶在海上遇险后,国家海事管理机关为防止海洋环境等公共利益受损,会及时指派作业单位进行海难救助.救助方的获偿权利应如何主张.首先我们应对强制清污防污这一行为性质进行认定.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司法实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探讨该行为的本质.
海难救助、强制清污防污、性质认定
D922.294(中国法律)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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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4379.2019.03.140
海难救助、强制清污防污、性质认定
D922.294(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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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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