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9.03.011

比例原则在互联网监管中的运用和发展

引用
具有强制性的互联网监管容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表达自由的限制,因此在互联网监管中应以比例原则为指导,准确分析监管措施对实现互联网监管的目的,并且采取对公民权利干预最小的手段,进行私益与公益的衡量,使监管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现今比例原则在互联网监管的适用上仍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需从立法、执法、监督途径上进行发展与完善,使比例原则在互联网监管中充分发挥平衡公益与私益的作用.

比例原则、互联网监管、表达自由

F49(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4-3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9,(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