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9.03.001

论土地、房屋征收中的公共利益认定

引用
土地、房屋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但因其本身内涵具有变动性和广泛性,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均未有统一规定.实践中,公共利益界定泛化导致不公正的案件频发.本文旨在借用法学方法论的方法,结合国内外优秀经验,基于我国现状,明晰我国土地、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边界,并针对公共利益的适用提出相应程序上保障.

征收、公共利益、比较法、边界、程序

D922.3;D923.2;D921(中国法律)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4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9,(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