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9.02.135

"大数据杀熟"的违法性思考

引用
在机票、酒店、电影、电商、出行等网联网平台,在对客户出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时,往往给老客户提供的价格反要高于新客户的价格,并且要超出许多,我们将这种存在差别化的定价行为称之为"大数据杀熟",这种行为在互联网行业中违反了我国民法中关于诚实信用的相关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还涉嫌价格欺诈.

大数据杀熟、诚实信用、知情权、价格欺诈、隐私权

D923(中国法律)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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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9,(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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