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36.047
论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重构
当前,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数量与日俱增,由于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高度专业性,审判实践中往往需要借助鉴定来确认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医疗损害鉴定便成为了审判机关认定医疗损害案件责任归属的一项重要途径.但我国同时存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及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两种方法,这两者在效力上没有高低之分,导致鉴定结论不统一、重复鉴定现象严重、办案周期长等问题,给司法审判带来了严重困难.本文通过研究目前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从立法、实践等角度探讨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制的成因、利弊,试图重构一个统一规范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力图更加公正合理的解决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D922.16;D923.6(中国法律)
2019-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