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36.028
论学生伤害事故中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应具有以下构成要件:存在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客观事实;须有教育机构的加害行为;教育机构的行为与学生遭受人身损害具有因果关系;教育机构对学生人身伤害的发生有过错.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包括两类:直接赔偿责任和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教育机构可以免责.
学生伤害事故、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承担
D923(中国法律)
2018年度洛阳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学生伤害事故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侵权责任研究》2018B056
2019-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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