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35.003
论暂予监外执行多元审批体制改革
暂予监外执行是将符合法定事由的罪犯依法决定(或批准)暂时在监管场所以外执行刑罚的制度.它充分体现了法治的人道主义精神.但现行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在决定(或批准)的主体上呈现多元化特征,造成了执法尺度不统一、法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法律权威.为此,笔者建议借鉴台湾相关制度,对暂予监外执行多元审批制度予以改革,设置以监狱管理机关审批为主的执行机制,减少行政属特性,进一步实现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暂予监外执行、多元审批体制、改革
D925.2;D926.7(中国法律)
2019-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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