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8.34.052

西方人认识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 ——以明清时期西方的相关文学作品为视角

引用
明清时期,以耶稣会士为桥梁和纽带,形成了中西方文化交流的第一次高潮.在这以前,中西方之间大多是通过游牧民族或阿拉伯人进行的少量的交流,而明清时期,通过耶稣会士进行的,却是直接的、正面的交流.而且这一交流,已从西方人对东方器物文化方面的向往深化到思想和精神领域,其中当然也包括了中国传统法律领域的内容.耶稣会士通过将中国的书籍带回自己的国家、翻译中国的文献、撰写在中国的见闻等方式传播中国的文化,其中以在中国的见闻为主要内容的游记类作品直观地展现了西方人眼中的中国传统社会.而从不同时期的这些作品来看,西方人对于中国传统法律的看法似乎是一个由趋于完美的印象逐渐走向客观认识的过程.

清代、法律、传教士

D929(中国法律)

2019-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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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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