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34.037
经济犯罪侦查中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
在公安职责范围内,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所承担的责任存在着很大的密切关系,虽然二者隶属于不同的执法领域,但是针对同一个执法对象或者是制约着相同范畴方面,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非常有契合度.但是,从当前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上,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立法存在滞后,使得行政机关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脱节,导致在治理经济犯罪案件上的力度大打折扣,给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带来很大的困难.对此,不断完善经济犯罪侦查中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有其发展的必要性.对此,本文首先对经济犯罪侦查中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进行概述,然后提出当前我国经济犯罪侦查中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经济犯罪、侦查、行政执法、刑事执法、衔接机制
D918(法学各部门)
2019-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