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33.049
简析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汽车召回制度最早始于美国,它是汽车生产商、制造商对汽车消费者购买的问题汽车进行召回并进行维修、护理、弥补汽车缺陷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在召回制度方面起步较晚,立法的位阶相对于发达国家也较低,所以在立法、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在经济社会中存在着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本文立足于汽车召回制度的起源和发展情况,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法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探讨我国汽车召回制度的几个主要问题,以期汽车制造商和消费者在召回层面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和平衡,并进而完善我国的消费立法.
汽车召回制度、缺陷产品、利益平衡
F426.471;F203(中国工业经济)
2018-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