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33.001
关于融资租赁物抵押法律问题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融资租赁行业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其属于一种复杂的新型交易模式,涉及的主体结构主要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出卖人.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先由承租人确定好所要租赁的物品以及出卖物品的人,然后出租人在与选定好的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进而在物品租赁期间,通过占有和使用来获取相应的租赁收益,并从收益中抽取一部分向出租人缴纳租金义务.由于融资租赁交易下的权利义务关系极为复杂,且我国针对该交易模式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所以在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因为一方主体在租赁物上的抵押行为而产生各种利益冲突.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完善我国融资租赁立法,使其可以对融资租赁交易进行全面深入的规制.
融资租赁、抵押、权利冲突、法律研究
D923.2(中国法律)
2018-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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