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31.132
谈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21世纪以来,互联网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也陆续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民法总则》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规明确规定了网络虚拟财产正式成为民法所保护的客体,但并没有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进行划分,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对其进行保护.笔者通过对目前学术界所持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定性进行分析,并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提出了一些建议.
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法律保护
D913(法学各部门)
2018-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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