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31.089
开走自己已抵押车辆同时报警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案例中,嫌疑人开走自己已抵押的车辆同时报警,报警行为并不能排除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而且,犯罪嫌疑人三人的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车辆丢失,具有普遍的社会危害性,报警的行为并不影响其盗窃罪的认定.
抵押、报警、定性
D924(中国法律)
2018-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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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报警、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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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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