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29.126
关于公司法任意性规范的相关探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经济发展活性得到了极大调动,而公司作为最关键的主体,其发展受到了广泛关注.公司法的作用对象是公司,其基本价值导向是促进公司发展,凸显创新与进步,尤其是任意性规范内容的增加,突出了私法自治的思想原则,进一步提升了适用性,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本文基于对我国公司法任意性规范现状的简述分析,就其相关完善举措进行了探究.
公司法、任意性规范、现状、完善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18-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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