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8.23.083

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度实施状况的调查研究 ——以宜昌市铁路坝社区为例

引用
业主大会是业主实行自我管理的实现方式,作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权力机构,具有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等有关小区共有和共同管理事务的决定权.而业主委员会通常是在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运作的一种社区自治形式.据报道,宜昌市已实现业委会全覆盖,为调查其实行力度,笔者针对宜昌市西陵街道铁路坝社区展开了相关的调研.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其优点与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合理建议,以期得到更好地发展.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

D669.3(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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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

14-1188/D

2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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