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22.051
转型时期刑法立法的思路与方法分析
1997以来,我国多次对刑法典进行修订,立法活动比较频繁.刑法立法会调整利益关系,所以,刑法立法的思路和方法要有明确的顶层设计.当前,我国刑法立法正处于转型时期,刑法立法要转变观念、增加调控手段、给予刑法新功能、不断参与治理社会.新型立法观和传统立法观有着巨大差异,这种转型面临许多困难,积极寻找克服排异的方法至关重要.新型立法应建立新型立法方略,这种方略应是能动的、多元的、创新的.刑法立法应依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做出及时调整,合理地扩大刑法的处罚范围,积极地参与社会治理.总体的立法思路应更加科学,有充分论证,不能盲目跟从社会的舆论.然而,不能只倚重于刑法典,而要以其为中心,辅以轻犯罪法、保安处分措施以及刑罚,真正形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轻犯罪法和刑法的逐级增量的处分机制.
转型时期、刑法立法、思路、方法
D924(中国法律)
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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