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8.22.011

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司法认定及处理

引用
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厘清本罪的"非法"含义有助于犯罪主体的认定.本罪是由非法持有枪支的基本"侵害要件"与危害公共安全加重的"危险要件"结合的加重危险犯,主观方面包括行为人对"侵害要件"与"危险要件"所持有心理态度.与非法持有枪支罪相比,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明显偏轻.法条竞合处理原则的运用将导致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被适用的可能性不足.因此,为实现本罪的立法目的,应当增加法定加重情节以提高本罪的法定刑.

非法、公共安全、法条竞合、法定刑

D924.3(中国法律)

2017年度湖南省岳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岳阳法院审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适用"从业禁止"制度研究》2017Y32

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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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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