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22.003
未成年人犯罪的三重分析及立法重构
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日益突出,校园暴力事件频发问题亟待解决.通过分析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三重分析得出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主体文化水平偏低化、预谋性、团伙化、多次实施的特点.我国目前的刑事责任制度无法对此进行有效规制,因此应引用"恶意补足年龄"规则进行规制.笔者通过分析该规则在国外以及中国香港的适用情况,从而得出我国对"恶意"认定、"主体范围"、"适用案件范围"的标准,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明知行为的性质但仍故意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特点、刑事政策、恶意补足年龄
D924.1(中国法律)
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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