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中需建构"内生型"法律秩序 ——基于上海奉贤区新型治理模式的思考
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基层社会治理的性质和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本文通过对上海市奉贤区新型治理模式的思考,认为在当今社会,传统的"乡村民约"已经不适合基层社会治理,中共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把法律秩序寓于社会治理中,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基层治理、法律秩序、合作精神
D669.3;D630(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2018-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2-83
基层治理、法律秩序、合作精神
D669.3;D630(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2018-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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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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