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16.127
浅谈生态环境保护的刑法机制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人类由于过度攫取自然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因此,如何协调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如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任务,构建以刑法为中心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势在必行.
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刑法
D924.3(中国法律)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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