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16.020
法律诊所的现状及对策
法学的教学模式决定法律人才的质量,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以培养学生的理论能力为主,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了部分法学生法学理论扎实,但实践能力不强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需要对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近年新兴的法律诊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模式的不足,但法律诊所作为一项舶来品是否能有效的与我国现有的法学教学模式结合呢?本文通过分析法律诊所这一教学方式来探讨其对我国培养法律人才的作用.
法律诊所、现状
D912.6-4;G642(法学各部门)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行政法实训教学模式研究JG17DB461》阶段性成果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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