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14.087
国际海底区域环境保护制度研究
我国于2016年颁布并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使我国能够在参与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的过程中更好的与相关国际公约接轨,为我国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提供法律依据.随着该法的颁布实施,国际海底区域环境保护问题再次受到重视.本文通过对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着手,阐述了国际海底区域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国际海底区域、环境保护制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D993.5(国际法)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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