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13.130
论担保债权破产实现的程序保障
破产法中担保物权的实现本身就是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产物,同时也是两种制度相碰撞的产物,其涉及的不仅有细致繁杂的技术规范,还有难以准确衡量的价值标准.本文从价值层面入手,以破产预防为指引方向,以促社会、债权人以及担保物权人三方利益均衡为衡量标准在保障担保物权自身优先性的同时,完善破产程序中担保物权实现制度,限制与保护促进破产财产达到最大化.
别除权、担保债权、破产预防、破产实现
D922.291.92(中国法律)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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