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12.011
终身监禁性质探究 ——量刑制度说之提倡
在国外,终身监禁大多被定性为独立的刑种而存在,但在我国,终身监禁还是襁褓中的"新生儿",其适用的条件与逻辑都还不太成熟.因此,我国终身监禁的性质并未形成通说,刑法理论界对我国终身监禁性质界定的学说也呈百花齐放之势.现有的学说大多数将终身监禁的性质局限在了其对死缓与无期徒刑的依附之上,提出了无期徒刑的执行方式说、死刑的执行方式说等学说,除此之外也有刑种说、死刑的替代措施说等独具特色的学说.但是无论哪种观点,都不能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适用终身监禁的时间条件、罪行条件以及宣告刑条件相适应,甚至很多学说是以对我国刑罚阶梯的破坏为前提的.我国的终身监禁是一种新的量刑制度,与从重处罚、从轻处罚等量刑制度相同,是根据罪犯的犯罪情节,直接在刑法各个罪名中加以规定的.量刑制度说在逻辑上理顺了适用终身监禁的三个条件,在立法实践中也不会造成对现有刑罚阶梯的破坏,并为之后终身监禁在我国刑法中的普遍适用创造了条件.
终身监禁、性质、量刑规则
D924.1(中国法律)
2017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研究成果gxun-chxzs2017060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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