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11.122
民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方式
私有财产是个人开展经济活动的基础.我国现行民法列举了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林木、牲畜等最常见、最重要的几类私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对这些动产不动产的支配权需要民法进行权利确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也需要民法进行保护以维护公平正义.本文以权利为中心,从”权利的产生”和”权利的维护”角度论述民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方式.
所有权、私有财产、请求权、留置权
D923(中国法律)
2018-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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