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8.11.093

简论我国反垄断法宽大制度的适用条件

引用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争者经过协商,达成的能够产生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的行为,或称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在国外立法或学术研究中,一般称为"卡特尔"(Cartel).在各国反垄断法的实践中,垄断协议对竞争秩序的破坏程度不言自明,成为反垄断执法机关查处的重要对象.而垄断协议因其高度的隐秘性,使得传统的调查取证方式往往难以奏效,执法机关也无所适从.于是,宽大制度应运而生.作为一个挑战传统、积极应对经济变化的新制度,它也是对反垄断执法机关的新考验.在目前中国立法技术不成熟、反垄断实践刚刚开始、反垄断执法机关经验欠缺的情况,如何让宽大制度来真正有效地发挥作用还需要跨过很多道坎.

反垄断法、宽大制度

D922.294(中国法律)

2018-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5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8,(1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