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11.024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探析
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在无权处分情形下形成的合同,由于合同当事人在成立合同时欠缺相应的处分权能,合同是效力待定的,需要被处分物真正的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取得相应的处分权,才会使合同产生有效的结果.随着我国《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颁布,其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以欠缺处分权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意味着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有效.本身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在法学研究中就存在争议,随着新法条的出现,使得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更需进行研究.本文考量法条之间不同的规定,来解决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
D923.6(中国法律)
2018-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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