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11.001
互联网信息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初探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人类进入了大数据时代的新纪元,互联网企业提供的云计算,对于解决纷繁复杂的大数据显得至关重要.随着这股浪潮同时出现的还有互联网客户的烦恼,越来越多的电子信息侵权行为随之发生,网络维权成为一大社会难题,许多消费者往往在大数据之中处于弱势,在搜集证据方面更是困难重重,举证维权成为该类维权案件的"重灾区".举证难一直是维权的瓶颈,反映到诉讼中就是当前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还不合理.电子证据作为新出现的证据类型也在证据清单中崭露头角,一个司法举证的新时期就此到来,本文试图通过对互联网电子信息侵权的现状进行分析,揭示互联网侵权纠纷中证据的特征和举证的难度,在比较各家学说之后得出在互联网信息侵权纠纷中应有条件地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最后对互联网公司据该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提出了抗辩和举证建议,以缓解当前举证责任分配中产生的矛盾.
电子信息、侵权、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倒置
D923(中国法律)
2018-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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