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08.003
《行政监察法》"两指"措施与《监察法(草案)》留置措施比较
留置取代"双规"、"两指"是监察体制改革和法治反腐的重要举措.由于"双规"属党纪措施,是一种党内调查手段,适用对象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而留置是法律措施,二者区别较为明显;但"两指"措施作为行政监察法的调查手段,适用于所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不论党员还是非党员),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①(以下简称"《监察法》")规定的留置有哪些区别和联系,从中又可以看出哪些反腐模式的演进和法治的进步,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从"两指"和留置措施的法条分析与实践概况、二者的共同点和差异几方面来研究此问题.
行政监察法、"两指"措施、监察法(草案)留置措施
D922.1(中国法律)
2018-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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