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8.07.156

论民法典中的胎儿利益保护问题

引用
自然人在初始阶段是以"胎儿"的形式存在的,人类在繁衍过程中也必然会经历"胎儿"这样一个阶段,因此,我们在关注"人"的利益保护的同时,也应该重视"胎儿利益"保护问题.根据传统民法典的相关理论,胎儿并非独立的民事主体,因此,当胎儿利益受到侵犯时,民法典能给予的帮助也是杯水车薪,这有悖于民法典中"以人为本"的宗旨.随着当今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法典中对于胎儿利益保护问题必然会进行一定的提升,以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我们围绕民法典中的胎儿利益保护问题展开探讨,重点探讨了民法典中胎儿利益保护立法的必要性以及有关胎儿利益保护的立法设想,希望可以为将来民法中胎儿利益保护问题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民法典、胎儿利益保护、侵害

D923(中国法律)

2018-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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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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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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