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06.161
浅谈高职院校民法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岗位对就业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实践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职业院校教学改革不断深入,项目化教学改革做为职业院校教学改革的一种方式,以不可挡之势冲击着职业院校教师们的思想,充斥着高职院校的教学课堂.本人做为法律事务专业民法课程的教师,就民法课程的项目化教学的理解和感受进行分析和总结.
项目化教学改革、民法、项目、任务、传统
G712(职业技术教育)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