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06.017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对公安刑事执法的影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此次改革既是对我国以往"以侦查为中心"的纠偏,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这必将对公安刑事执法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拟从执法理念、侦查工作、侦诉审关系等方面论述"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对公安刑事执法工作产生的重大影响,以推进公安机关加快适应改革的步伐,提升刑事执法办案质量.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公安刑事执法、影响
D925.2(中国法律)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度院级科研项目资助YJ1703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