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06.003
我国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完善 ——以试点中的问题为切入点
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过程中不难发现,启动诉讼的主体单一、受案范围不够全面、检察机关专业能力和技术欠缺、行政机关不配合等.应当建立以检察机关行政公诉为主、法定组织为辅的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扩大受案范围,提高检察机关专业的能力和技术,明确案件管辖促使行政机关配合,明确举证责任.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制度
D926.3;D925(中国法律)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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