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05.022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公民原告主体资格
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人民大众的环境维权意识也在增强,新《民事诉讼法》虽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未将公民纳入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范围内,这显然不能从根本上满足人民大众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我国急需建立公民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公民、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D912.6(法学各部门)
2018-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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