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04.043
浅析我国脑死亡立法
脑死亡的概念于1959年法国研究学者首次提出,后经美国哈佛大学深入分析,提出脑死亡判定标准,至今,脑死亡科学定义仍在不断地发展,而与之密切相关的脑死亡立法也在世界各国紧密开展.我国在立法上坚守传统的"心死亡"学说,在脑死亡立法进程上稍显滞后.一个国家对于人的生命究竟终于何时的界定,与一个国家的医疗水平、人伦道德习惯、司法状况以及其他国情息息相关.本文将立足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通过对国内外脑死亡立法制度的对比,着重分析我国脑死亡立法的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脑死亡立法的前景提出展望和建议.
脑死亡、立法、医疗资源
D922.16(中国法律)
2018-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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