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03.109
知识产权本源性权利探究
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知识产权制度并非一开始就当然存在,而是逐步发展起来的,然而人们关于知识产权的本源性权利的看法莫衷一是.有人主张将知识产权归到现行民法外物权的调整之内,笔者认为将知识产权认定为劳动力权更为合适.因此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制度概述以及其与现行民法外物权及劳动力权进行比较,对知识产权本源性权利进行探究.
知识产权、劳动力权、民法外物权
D923.4(中国法律)
2018-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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