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03.073
论物上请求权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
物上请求权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在我国现今主要有外部定性和内部划分两种分析方式.然而,因物上请求权的特有性质,难以运用类比方式确认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从物上请求权内部各具体权利出发,结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仅对无需进行登记的动产的原物返还请求权限定诉讼时效,更能协调物上请求权对物权的保护与诉讼时效制度功能之间的关系.
物上请求权、诉讼时效、物权
D923.1(中国法律)
2018-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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