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01.104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可行性研究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至2012年以来,我国每年有超过300万对夫妻离婚.而在这庞大的离婚人群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暴力、谩骂、虐待等一系列侵权行为导致离婚的占有很大比重.离婚,对于每一位家庭成员来说都将付出惨痛的代价,特别是未成年子女.而当婚姻关系中一方面对另一方的侵权行为时,似乎他们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离婚.目前,我国《婚姻法》尚未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到另一方侵害时,被侵权方可以依法获得民事损害赔偿.如果被侵权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获得侵权方的损害赔偿,那么既可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给将要侵权人加以警示作用,减少婚内侵权事件的发生.由此可见明确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婚内侵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
D923.9(中国法律)
2018-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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