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8.01.031
中哈两国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的比较
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解决人类的生存;繁衍;抚养所产生出的社会制度和生存方式.人类因为有了婚姻,才有了对爱情的需求,对家庭的渴望,对生活的向往,这是人类文明与一般生物在两性上最大的差别.家庭是人类社会的细胞,每一个细胞的幸福与命运,或直接,或间接影响着,改变着人类发展的命运和轨迹.婚姻与家庭是一种承接关系,是婚姻诞生了家庭,而家庭则是婚姻的延续.哈萨克斯坦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与这个世界现行的婚姻家庭生活观念相吻合,并且在立法,执法上也与西方社会所倡导的婚姻理念相吻合,可以说在哈萨克斯坦,男女双方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没有什么社会力量,宗教力量,传统势力,组织个人,可以把自己的价值体系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哈萨克斯坦,一个高度文明,理性公正,理论健全的法律体系形成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五项,即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外人不得干预家庭事务原则,优先保护弱势家庭成员原则.中国婚姻家庭制度是历史上崭新的类型.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中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基本内容是对中国婚姻家庭总则的高度概括.
中国、哈萨克斯坦、婚姻法基本原则
D923.9(中国法律)
2018-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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