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35.052
基层检察机关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初探 ——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实践为视角
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未检检察官的相关专业水平要求较高.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办案部门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积极调整办案方式,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但在办案中也面临着办案时间紧张,社会调查存在难度和泄露隐私风险,犯罪记录封存的现实意义难凸显等挑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确立暂缓起诉期、依申请启动社会调查和监督有关机关封存电子记录和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方式落实特别程序,从而让相关制度设计发挥实际作用.
暂缓起诉期、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
D925.2(中国法律)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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