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34.147
论"三三制"原则在我国宪法解释机关中的适用
我国应设立专门的宪法解释机关,而此机关运行应该贯彻"三三制"原则,即宪法解释机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最高法法官和最高检检察官、法学家(含全国人大代表和非全国人大代表,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应过半数)各占三分之一组成.这种架构的有助于让宪法的生命力大大提高.
"三三制"原则、宪法解释、专设机关
D921(中国法律)
2017-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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