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34.010
公安法学教育中引入诊所式教学模式的必要性研究
来源于美国的诊所式教学以其注重法律职业化、以学生为主导、教学方式多样化等传统教学模式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普通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作为特殊法学教育的公安法学教育中却鲜有提及诊所式教学.因此,将诊所式教学引入公安法学教育有无必要就成了不得不研究论证的问题.
公安法学教育、诊所式教学、职业化教育
G642;D90-4(高等教育)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度院级教改课题《公安法学教育中实施诊所式法律教育毛事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YJJG1604
2017-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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