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32.128
我国民法总则中营利法人的制度安排探讨
在我国民法编纂过程中,法人制度作为民法重要制度之一,不同学者针对怎样安排法人制度各抒己见,积极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从现有建议来看,较多人一致认为民法总则中应专章规定营利法人制度.基于我国经济、文化发展状况考虑,民法总则并不适合传统营利法人的安排,同时也不提倡使用营利、非营利词汇,我国民法总则应根据本国国情,继续使用与企业法人相关的制度.
民法总则、法人制度、营利法人、企业法人
D923(中国法律)
2017-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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