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31.065
"成本—收益"视角下的犯罪预防路径分析
贪污贿赂犯罪中,犯罪人其实有自己内心的成本与收益考量,其行为复合经济学的"经纪人"假设.在这一前提下,通过提高贪污犯罪成本、降低其收益,可以有效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本文的第一部分从限制有数额标准限制的收益和减少难以用金钱评估的其他利益两个方面探讨如何减少收益.第二部分提高犯罪成本、时间成本、惩罚成本三个方面提高犯罪成本.第三部分提出了立法完善建议,一是将非财产性收益纳入定罪范围,二是确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
贪污贿赂犯罪、成本、收益
D924(中国法律)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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