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31.021
平等与正义之辨析 ——以不对称管辖为例
平等被视为正义的基本表现形式之一,但是追求绝对的平等很有可能损害正义,在现代社会,往往不平等才是正义的常态.不对称管辖协议是近年来国际民商事领域常见的管辖协议,在银行业、证券业等金融行业尤甚,它以合同相对方选择管辖法院权利的不对等为基本特征,然而却被合同主体广泛接受.本文将以此为例,尝试辨析平等与正义之间的关系,以阐明在现代社会所追求的社会并不以平等为基本前提,要杜绝平等的外表下所掩饰的实质上的不正义.
平等、正义、不对称管辖协议
D08(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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