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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4379.2017.30.114

共享单车押金的法律属性

引用
共享单车从"有桩模式"到"无桩模式",共享单车的押金是否仍旧属于公众监督的范畴,由此就要对共享单车的押金的法律属性进行定义.本文探讨共享单车的押金属性,分析了现有的几种观点:意定担保、信用担保和质押担保.作者认为共享单车的押金属性应当是信用担保.用信用来担保车辆的毁损比用货币进行担保,更加有效率和保障力,同样也更加符合现代社会中强调的信用制度.

共享单车、押金属性、信用担保

D923.3(中国法律)

2017-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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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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