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30.004
网络游戏中表达的认定
网络游戏作为多种作品的复合体,不是著作权法直接保护的作品形式.在实践中,法院往往将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的问题分割成软件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以及文字作品,分别考察游戏作品元素中的表达.但是,这种判断方法忽视了游戏作品本身具有的整体性,使得山寨游戏通过"换皮"就可以重新出炉.网络游戏中的玩法、布局不能直接视为规则不予保护,而是需要区分规则与规则的具体表达.
网络游戏、思想与表达、规则的表达
D923.4(中国法律)
2017-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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