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30.003
从Hallmark Cards公司诉Monitor Clipper Partners公司案看商业秘密侵权的损害赔偿
商业秘密在现今商事领域中的地位日趋重要,但我国现行立法对其的保护尚显不足.美国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在"Hall-mark Cards公司诉Monitor Clipper Partners公司案"中的判决指出,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区分于后续的利用行为,确定惩罚性损害赔偿金时,应当考量被告的主观意图、行为可谴责性以及原告受损情况的影响.我国可借鉴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惩罚与威慑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损害赔偿、侵权
D923(中国法律)
2017-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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