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29.152
关于探望权执行难问题的探讨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对未与之共同生活的子女进行探视、看望、交往的权利.离婚后对婚生子女的探望权执行难的问题摆在了我们司法实践的桌前,亟待解决.本文分析成因,提出了具体对策.
探望权、执行
D925.18(中国法律)
2017-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21
10.3969/j.issn.2095-4379.2017.29.152
探望权、执行
D925.18(中国法律)
2017-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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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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